四川省十年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55件、传销案件441件

四川省十年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55件、传销案件441件

  回眸四川工商十年“打传规直”路——DirectSeling(传销),一个舶来品。20世纪80年代末被引入中国,并迅速发展成为推销假冒伪劣产品、层层加价欺诈敛财、控制人身自由甚至绑架勒索的行业,由于传销具有欺诈本质和对社会的危害。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对传销予以打击和取缔。2005年8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进入新阶段。

  我省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社情复杂,成都和周边一些城市,经济发展程度较高,流动人口多,传销活动禁而不绝,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2006年,四川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打击传销活动的重点地区,中央综治办将四川列为传销活动猖獗的14个省份之一。2007年,省委、省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率先在全国批复四川省工商局设立直销监督管理处,加强全省查处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四川省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处自成立以来,会同公安机关,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大力查办传销案件,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仅用三年时间,就摘掉了国务院和中央综治办确定的传销重点省份的帽子。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检查我省打击传销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四川打击传销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传销蔓延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全省传销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十年查处传销案件441件高压“打传”基层防控成效明显

  8月24日,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显示,从2005年至今,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传销案件441件,案值近6亿元,罚没金额173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4件,人员413人;发出警示、提示12万次;传销涉案人数6.17万人;取缔窝点场所3770余个,驱散、遣送人员5.83万余人,解救被骗人员5115人。

  传销案件多为涉众性质,查办非常困难。为加强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直销监管处成立初期,全省各地就建立健全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传”工作格局。

  工作机制随后出台。2007年,省工商局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案源发现、日常监管、信息沟通、部门协调、处置应急、教育预警、责任追究“七个机制”,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基本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为进一步推进协作联动,与政法、综治办、文明办、公安、宣传、商务、教育、通信、银行等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区域协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与地方政府、社区、街道、派出所、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把“打传”工作落实到基层,并建立了辖区管理责任制、考核督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了部门协作联动、社会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省工商局还与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协调配合,牵头做好打击传销综治考评工作,要求各地将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评工作与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破获了四川幸福缘“3·15”特大网络传销案,2014年8月,成功查处了达州“异地自愿消费联盟”、乐山“4·15 ”等重特大传销案件,沉重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打击防范并重、宣传教育先行。把防范传销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性工作来抓。2006年开始,全省各地掀起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的热潮。将“打传”工作嵌入到政府、公安、综治、街道办已构建的基层多维防控网络,形成了一张涵盖基层政府、基层部门、社区群众等方方面面的上下左右联动网,有利于群防群控。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865个。2014年,我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80%的县(区)级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截至去年底,全省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的县(区)级城市36个,成都、广元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年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55件加强监管 直销企业规范发展

  和全国一样,10年来,我省的直销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直销行业允许—限制—规范的发展历程。2006年仅有7家企业在四川有分支机构,年销售额不足2000万元。2014年在川24家直销企业经营总额34.65亿元,纳税总额2.23亿元,10年间经营业绩翻了4番。截至2015年6月,全国63家直销企业中,有30家在四川有经营活动,25家直销企业在我省设立省级分公司。全省直营店铺和经销商达到1031家,服务网点638个,直销员10万余人。

  全省工商机关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和“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对直销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依据直销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监管思路和执法理念,既严格监管又加强行政指导、既严格执法又注重帮扶,不断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省工商局出台了《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明确监管内容、工作重点、办理程序、责任追究,加大对企业人员招募、直销培训、虚假宣传、擅自直销、违规计酬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10年来,共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55件。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工商部门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新获(申)牌和新进入四川直销企业,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宣传直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章立制,为企业在建立分支机构和登记变更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

  直销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深受政府、社会、消费者的关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要求,省工商局及时召开在川直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和营销人员行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倡导与会直销企业签订《在川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诺》。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在川直销企业投入公益资金约15672万元。

  10年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工商、公安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10年间,在工商机关的监管和规范下,在川直销企业和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了企业形象,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翻4番。

  四川“打传规直”路,正朝着预定目标坚实迈进。

  传销新招陷阱重重

  面对诱惑 请保持清醒

  “鼠标点点、财源滚滚,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时下,不少网民在一些网站和论坛上可以看到这些诱人的字眼。殊不知,在这些暴富“神话”的背后是网络传销的黑手、陷阱。

  “经过工商、公安机关持续打击和整治,我省的传销违法活动情况有所好转和控制,但‘打而不死,驱而不散’的情况依然存在。”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运用和发展,网络传销呈上升趋势,打着“1040阳光工程”幌子的传销活动在成都地区尤为猖獗。”

  去年初,成都市公安、工商等部门调查发现,以犯罪嫌疑人喻某、宋某为首的传销团伙打着“自愿连锁经营”(又称1040阳光工程)的幌子,以连锁销售、资本孵化、民间合伙私募、互助式小额理财为幌子,编造“国家秘密政策”投资西部大开发的谎言,通过拉人头、吸纳会员、发展“下线”等方式,大肆诱骗湖南、湖北、广西、江西等外省人员到成都参加传销活动。他们谎称加入时交3800-69800元不等,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两年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

  在充分掌握犯罪证据后,成都专案组民警前往湖南长沙,成功抓获该传销组织的“幕后老总”喻某,并先后抓获该传销组织的成都地区负责人、管理层骨干共21人。“这其实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把钱全部瓜分完为止。”喻某交代。

  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开展了针对“1040阳光工程”的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仅成都一地就端掉传销窝点40个,挡获传销人员543人。

  “传销主要有3个特点:拉人头,交入门费,以及按交纳的入门费和拉到的人头实行‘层次计酬’,只要具备其一,就可判定为传销。”工商部门提醒,网络传销具有名目繁多、手段多变、涉及面广、蔓延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等特点,面对各种诱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旦误入传销组织,要想法尽快摆脱,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

  面对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我省工商部门正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和创新执法手段,加强网上监控,认真研判形势,准确掌握传销组织动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控力度,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甄别线索,锁定传销组织和人员,为实施打击提供证据。“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衔接,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刑事打击,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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