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陵经侦民警通过调研发现,“中国明明商”传销案件的传销组织,运用网络媒体博客、微博、个人主页等宣传平台,采用论坛、网页的发帖、跟帖等宣传手段,极尽可能地营造其真实合法的网络氛围,并不断宣称自己是合法组织,在网络上可以查询,最终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看完该传销组织自编的介绍之后,坠入传销的泥淖。这起传销案件采取利用网络欺骗手段,为自己增加了所谓的“真实性”,也编织了让广大群众难以识破的骗局。现阶段的传销组织网络化趋势已越加明显,对于网络的应用手法也是更加广泛,可以说传销网络化或者说网络传销是未来传销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实社会中的传销危害已经广为人知,尽管仍然免不了会有人上当受骗,但基本上可以说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传销组织也不断变换手段和花样,甚至与时俱进,与影响越来越广泛的网络结合起来,从有形转为虚拟,搞起网络传销,欺骗和损害不明真相的群众。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网购”,“网赚”等词汇在互联网上炙手可热。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赚”,“淘宝网店”,“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传销分子通过博客、微博、个
人主页等自媒体账号,自我宣传和标榜,利用部分群众本身对于互联网知识淡薄,又急于快速致富的念头,使广大迫于生存压力,又渴望快速致富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受骗上当。
网络传销存在极大的危害性,它不但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还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网络经济秩序,误导青少年成才。经侦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及时认清网络传销的危害,在高回报低投入的投资面前抵住诱惑,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