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记者卧底燕郊千人家庭传销窝点发现,传销人员不再限制人身自由,而是以“国家支持打造7亿中产阶级”为幌子诱骗新人,49800元是该组织的入门资金。他们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拉人头”式传销。
传销的本质就是“拉人头、吃下线”的欺诈活动。作为一种久打不绝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它不仅造成了个人经济和情感的双重伤害,撕裂了家庭和社会关系,也因为买空卖空的骗局,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近年来,国家对传销的打击从没手软。国务院不仅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还专门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高压之下,犯罪“毒瘤”依然难以根除,这是因为一方面传销活动手段不断翻新升级,迷惑性、欺骗性更强。另一方面传销活动的上网,给警方抓捕制造了不小的难题。此外,打击的单兵突击,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分头行动拖延了执法的效率。最后,少数地方对传销组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指望其刺激地方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是传销组织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生根的原因。
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各部门参与,形成合力。警民互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法分子全方面堵截;各类通讯平台和网络平台一旦发现涉嫌组织传销的活动也应积极举报;对于查处不力的执法者和管理者应实现追责,最终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