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网诱骗用户拉下线,涉嫌变相传销”“返利网如此诱惑,是陷阱还是馅饼?”“返利网站假购物真投资:存在非法集资嫌疑”……近期,对于互联网上数以千计的返利网而言,可谓多事之秋,各种传媒的报道铺天盖地,质疑围绕返利网是否涉嫌传销、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三个方面展开,给返利网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众多商家、消费者惶恐不安。如何让公众正确看待鱼龙混杂的返利市场,不为一些投机取巧者所误导,以推动返利网“合法、合情、合理”规范而理性地发展,厦门市仁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席下易联盟电子商务平台(www.ylmgw.com)推行的消费返利计划的合法性,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热点进行了论证、分析和说明。
一、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与传销的区别。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以拉人为主,按人头缴费注册盈利,没有实质的产品和消费。所有的奖金分配的利润来源均是人头费。上边的分下面的人头费,最底下的是最终的受害者。由于传销是少数人利用骗术达到自己赚钱的目的,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传销行为。
易联盟与之的区别在于,易联盟不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标准和销售业绩,易联盟注册会员不会被要求发展下线、强制消费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的运营模式是通过与加盟商签订加盟协议,为其提供一个产品展示、品牌推广、凝聚客户的网络平台。加盟商依照协议内容,在注册的消费者会员购买加盟商产品后,向易联盟电子商务平台支付部分销售利润,易联盟在获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返还至消费者会员的账户中,从而实现消费者的消费返利。加盟商和消费者注册成为易联盟会员参与消费返利属于自愿行为,并不存在传销中单纯以拉人头强制消费来牟取经济利益的动机。
二、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与金融诈骗的区别。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易联盟与之的区别在于,消费返利计划的运营方向很清晰,具体运营的项目经得起各方面的验证,盈利的能力和目标清楚,平台每天的商家销售、会员消费和返利金额等情况,商家和会员都看得见,并无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当前,互联网上的返利网层出不穷,由于缺乏标准和监管的问题,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是催生种种消费陷阱的温床,促使一些返利网不仅不可靠,还成为不法分子设置“网络钓鱼”陷阱的摇篮,不利于返利商业模式的良性发展。
因管理水平等原因,市场上的返利网存在参差不齐的状况,也出现了一些投机取巧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他们空头承诺,向商家和消费者许以短期内的高额回报,快速聚集大额资金,而后关闭网站,逃之夭夭。这种金融诈骗行为严重扰乱了返利网的市场秩序,也殃及其他合法经营的企业,以致让公众产生质疑,对行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危机与机遇是并存的。媒体报道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只会让那些不法分子闻风而逃,而对于合法经营的易联盟而言,这是一种新的机遇。商家只有在会员消费后,才会产生销售利润;会员只有在购买商家产品后,才能享受返利。易联盟通过获取加盟商的收益赠与消费者,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范畴。此举既能让商家快速聚集顾客打开市场,又让消费者感受到消费带来的实惠,同时还能保证公司在留取部分利润时能够正常运营,不存在聚集资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与非法集资的区别。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近年来,不法分子的非法集资活动花招百出,受骗者大都是受非法集资者高额回报的诱惑,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纷纷拿来进行投资,认为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有的甚至还介绍给亲戚朋友,结果却血本无归,后悔莫及。
易联盟与之的区别在于,易联盟并没有发行或者以任何借贷形式吸收公众存款,而是通过给商家提供平台及相应的增值服务来获得利益,以单方面的赠与行为来吸引消费者,辅助商家的快速扩张,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易联盟不会向商家和消费者提出纯资金投资,或向他们销售其他有价证券。消费者作为产品的购买者,在了解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的运行模式后,理性地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加盟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经营产品销售,对产品的情况进行客观真实介绍,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后续的产品服务义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加盟商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因而,并不存在非法集资的条件。
与上述传销、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行为相对比,易联盟推行的消费返利计划具有以下特点:易联盟为认可消费返利计划的加盟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产品交易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及电子交易系统维护的服务;易联盟电子商务平台依照自身的承诺内容,将从加盟商所获得的利润分成按照一定的比例依照消费返利计划的操作规则向消费者会员无偿支付,在整个过程中,易联盟与加盟商之间是一种合法的服务关系,与消费者会员是一种赠与关系。加盟商在获得销售利润的同时,易联盟电子商务平台依照约定获得商家经营利润,消费者获得赠与,真正的实现消费返利,从而达到三方获利的目的,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相关规定。
对于返利网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推行的消费返利运营模式,商务部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销售,积极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培育一批信誉好、运作规范的网络销售骨干企业;发展交易安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网络购物商城。建设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的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利用平台开拓市场;促进网络购物群体快速成长;鼓励流通企业以门店销售支撑网络销售,以网络销售带动门店销售;利用流通企业已有品牌优势、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为网络销售提供丰富的商品、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积极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营销方式,扩大销售;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在线销售和采购,开拓国际市场。
在目前的销售模式中,产品经营者通过返利网进行产品的展示、销售和推广,已经运用得较为广泛,我国的法律也并没有对通过网络销售推广模式有禁止的法律规定,反而创建一些网络销售、促销的规范性文件。易联盟推行的消费返利计划也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该销售模式是合法的。
事实胜于雄辩,水落自然石出。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合法的经营模式,符合市场需求,前景是美好的。公众对返利网的质疑,在提醒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还需多留心眼,正确甄别,权衡利弊,切莫贪小便宜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以致自己吃大亏。只有企业、商家和消费者齐心协力,才能净化返利网这片土地,还返利网一个诚信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易联盟消费返利计划的运营模式,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杠杆,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