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谁将“中招”?有业界人士预言,受新政策影响,将有近半数美白化妆品被淘汰出局。2013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详见:http://www.sda.gov.cn/WS01/CL1434/95194.html),其中第二条“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引发行业不小震动。日前,广东省近80位化妆品企业生产负责人甚至集结一堂对该新规定展开“不合法、不必要、不合理”的炮轰。
新规为何引行业如此反响?新规实施后又将对美白产品带来哪些不同?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走访调研,探析新规。
新规为“美白”二字注入技术含量
“此次新规出台,让真正的美白产品与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产品得以区分开来,使美白市场更加规范。”徳之馨(上海)有限公司化妆品原料部销售及市场总监梅鹤祥在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
梅鹤祥介绍,现在市场上宣称具有美白作用的产品分为两类:通过皮肤生理反应技术达到美白效果的产品和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产品,而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产品没有技术含量,只是加入钛白粉之类的颜料,并不具有真正的美白功能。“目前市场上号称具有美白功效的产品中,真正通过皮肤生理反应技术、具有美白作用的产品,仅在50%左右。”
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企业A的美白产品在上市之前投入数十万元做临床测试等准备工作,企业B投入寥寥。二者都宣称美白,但显然不在一个起点。
新规出台之前,企业B即使在技术方面达不到要求,仍然拥有充分的生存空间,而大量投入科研的企业A的优势反而不明显。新规出台之后,能顺利通过“申报”环节的一定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科研水平较高的企业,此时,企业A的优势将逐渐显现,而企业B如果应对不及,达不到新规的要求,则将面对被市场淘汰的危机。
行业某外企资深人士晓安(化名)也认为,新规让美白产品的上市流程更加严格复杂,提高了美白行业的门槛和要求,从而提升美白行业的水准,规避生产厂家大量涌入美白市场,减少消费者的使用风险,增强美白产品的安全系数。
据悉,新规出台之前,作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美白产品,仅需要在产品上市之后尽快向国家相关部门做简单备案;新规出台后,对美白产品增加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申报环节,此前在美白产品中加入硫化汞等不安全成分的企业,将因此而被规避。有业界人士认为,“新规将使美白市场更安全,对保护消费者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新规出台以后,美白产品想要通过申报,需要做前期产品研发、配方准备、功效测试、验证等大量工作,想要在美白领域继续推出新产品的企业需抓紧时间。“如果应对不及时,之前设计好的产品将不能顺利上市,进而打乱企业的整体计划。”梅鹤祥提醒。
显然,新规的出台,意味着美白品进入了规划化时代,考验企业研发力的时候到了。梅鹤祥以韩束品牌日前上市的雪白肌产品举例:该新品前后准备了至少2年时间,加入了比“熊果苷”美白效果强数千倍的新美白成分“377”,除了各项基本检测,该新品也通过了相关法规不作要求的消费者适应性测试(也叫安全测试)、重金属测试等。他认为这类的产品面对新规自然会会很“淡定”。
“特殊”美白产品通过申报至少需半年
《化妆品财经在线》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看到,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后,将增加“申报”这一环节,不仅要求更加严格,所需费用有所增加,所需时间也将延长半年到两年。
根据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需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即可。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对备案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备案,5日内发给备案登记凭证。
而根据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需在上市之前向卫生部提出申报,并提交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人体安全试验报告等多项检验报告,申报通过至少需要半年。 显而易见,“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申报流程更为严格复杂。在业界人士看来,准备的越充分,产品通过申报的机会越大。梅鹤祥认为,企业无需太过紧张和悲观,“新规2015年6月开始实施,有约一年半的缓冲期。” 而对于此前广州企业对新规的“炮轰”,不少研发人员认为在情理之中。有分析人士认为,对新规存在意见,企业可能担心自身能力方面的欠缺和不足,达不到新规要求;也可能认为新规流程过于复杂,会影响其产品开发的节奏。 “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美白产品的上市速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美白行业的创新。”晓安对此也有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