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币”传销案11嫌犯公开受审,涉案金额超500万

“M币”传销案11嫌犯公开受审,涉案金额超500万

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宾某妹、邓某容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新型传销犯罪案件。

据介绍,2013年11月,被告人宾某妹和邓某容经何某球介绍购买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发行的网上虚拟货币(易物币,又称M币),投资数额由100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形成金字塔式排列,并发展下线吸收新会员。其中邓某容共计发展了1174个层级共计204.9万元宾某妹共计发展了667个层级共计265.9万元,其他被告人发展若干人数和层级。其发展的下线被告人梁某芳带领覃某清、叶某君等人在罗定市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非法发行云数贸国际股东盘等投资项目,通过与购买M币同样的方式发展下线,其中梁某芳共发展了407个层级共计36.1万元,其他被告人发展若干人数和层级。

云城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鉴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卷材料多达58册,委托辩护律师达14人。

合议庭经过紧张有序的庭前阅卷和准备,使得该案件如期开庭。当日庭审共出动警力40多人,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延伸阅读:

神奇M币升值300倍,“股神”涉嫌传销被刑拘

 在央行对比特币关注但未打击的背景下,一种新型的虚拟币种M币也进入中国。与比特币先出生后找应用不同,M币则是伴随着它的应用王国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国度”里,M币可以购买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日用品、电子产品甚至房产等。

不过,带着宏伟蓝图的MBI国际集团(下称MBI公司),在中国刚起步不久便陷入争议漩涡。2015年初,其中国区负责人何振球被拘,警方给出的被拘理由是涉嫌非法传销。但其辩护律师认为并非是传销,而是“新型电商”。

专家表示,在网络经济推陈出新的背景下,虚拟货币、新型电商以各种名义出现,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防范和鉴别是否犯罪,应引起重视。

股神涉嫌传销被拘20158月,41岁的何振球在印尼巴厘岛被抓获,随后被押解回国。在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传销案中,何振球被指认为领导、组织者。

公开网络信息显示,何振球此前长期在资本市场做股票,且收益丰厚,有股神之称。2012年前后接触虚拟货币,开始受雇于MBI公司。MBI总部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成立于2009年,初期以种植、销售蓖麻为主,后来扩展到服装业、连锁酒店、影视等行业和领域。2012年,公司推出一个名叫“mface”的网络理财平台,有关辐射到中国内地、香港、台湾的业务,即借助此平台开展。

检方起诉书称,2014年初,被告人何振球等人通过MBI公司社交理财平台,打着游戏理财计划的幌子,以高额理财收益为诱饵,驱使会员继续介绍和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并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来计算和给付报酬的方式,在徐州地区宣传发展MBI理财,吸收多人成立传销工作室,通过授课、买卖虚拟货币等方式发展传销组织。被告人在发展传销组织过程中,以缴纳700元到35000元不等的价格吸收会员。

“MBI游戏理财中,公司介绍了其金融理财策略:“mface”是一个先进的3G网络交友平台,就像facebook、淘宝一样。用户成为会员后,通过购买广告点,获得在该平台上发布广告的权利,同时被配送用于增值的限量版游戏代币(即M币)。广告点可以刊登广告变现或留着后续增值,M币可以持有增值获利或用于在MBI旗下公司购物。

而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mface”与小米科技旗下移动社交沟通工具米聊达成合作,“mface”在亚洲推广米聊。报道称,“mface”是集合了微博、推特、脸书和博客功能为一体的移动社交网络。

按照MBI的规划,公司希望通过加盟的方式,在全球搭建网络+实体的O2O销售模式,打造出新型电商,而会员可以在连锁或加盟机构使用M币。

 

与比特币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流通略有不同的是,M币已经迈出了一大步。有网民在贴吧上说,在深圳,许多实体店都能用M币购买实物。而多位接受警方讯问者也坦承,他们曾多次在马来西亚等地,利用M币购买手表、燕窝等商品。

神奇M币升值300多倍MBI资料称,他们的营运模式为新型电商业态。记者调查发现,游戏代币是参与者最看重的变现和盈利点。就像比特币也设定有上限一样,M币也限定全球仅发行6000万个,永不增发。按照其设定的游戏规则,因为限量发行,随着用户的不断增加和购买,会持续推高其价格。

根据MBI的对外宣传,M币最初价值是0.1美元一个,如果到20158月份不拆分的话,其价格已经涨到33.5美元,升值300多倍。因此,为了方便用户购买,MBI设置了价格上涨到0.6美元时即进行“13”的拆分规则。也就是说,M币的总数扩大3倍,而每个M币的价格降低为0.2美元,如同股票市场上的除权送股。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至案发时,国内至少注册有20多万个账户投资M币,投资资金从700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令人意外的是,接受讯问的投资者均表示,随着M币的升值,他们的投资均呈盈利状态。有关资料也显示,MBI进入中国以来,其会员以极快的速度增长。

对于公司合法性的问题,MBI宣称,其为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合法企业,其提供的是电商、游戏理财平台,会员通过购买平台的广告发布权,获得配套的M币,如同国内的盛大网络游戏、QQ游戏赢装备、Q币,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据了解,十多名MBI在中国发展业务的被告人被以涉嫌传销罪诉至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一个名为反传销联盟的组织此前曾发出警示,M币的运作手法符合传销的行为特点,类似MBI组织都是传销骗局,请自觉远离和抵制。

对于相关指控,有律师提出辩护意见称,“mface”是理财网站,其为新型电子商务,虽然表面上看某些特征与传销相似,但实际上区别较大。

律师归纳指出,MBI公司的特征是会员均获益,没有入门费,公司利润来源于数十家经济实体,自身的实体店和加盟店均有货真价实的产品,包括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保健品、房产等等,所有产品均可使用游戏币购买;且游戏币还可用于饭店就餐、宾馆住宿等。另外,MBI大部分会员属于静态投资,并不发展下线,认定其为传销活动依据不足。

针对此案,国内知名法学专家陈兴良、杨东等教授发表论证意见指出,MBI理财涉及到虚拟货币、投资、股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外国公司、提成等各个方面,内容相当复杂,对其不同性质的活动内容需要区别对待细致分析。他们认为,按照成立传销活动所需具备的五个特征进行分析,在入门费特征、层级性特征、层级计酬特征等认定方面存有疑问。


专家视点

央行盛松成: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

近年来,诞生于互联网世界的虚拟货币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2009年出现的比特币发展最为迅速,影响也最为广泛,其使用范围已从互联网渗透到现实世界。 

比特币的迅速发展引发了人们对虚拟货币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的思考。有人认为比特币的出现是对现行货币体系的巨大挑战,甚至有人称其为“未来的黄金”。 

盛松成表示,比特币具有无实物形态、数字化存储与支付等虚拟货币特征,同时也具有传统虚拟货币不具备的特点:没有集中发行方、数量有限、完全匿名、交易不可追踪等。 

事实上,从货币本质特征及其发展历史来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也难以成为货币。  

此外,盛松成强调,货币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的最重要手段之一。货币政策是央行通过对货币供应、银行信贷及市场利率等实施调节和控制来间接影响总需求,以使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均衡的一系列措施。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与物价、收入、就业、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指标密切相关。正如凯恩斯所说,“货币经济之特征,乃是在此经济体系之中,人们对于未来看法之改变,不仅可以影响就业之方向,还可以改变就业之数量”。 

盛松成表示,比特币还存在以下三大缺点: 

一是比特币缺乏国家信用支撑,难以作为本位币履行商品交换媒介职能。首先,比特币不具备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比特币是利用复杂算法产生的一串代码,其能否具有价值,能否成为交换媒介,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信任度。其次,比特币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流通范围有限且不稳定。再次,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 

总的来说,比特币既没有独特的自然属性,也没有法律赋予的排他性、独特性,因此很容易被替代,难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而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二是数量规模设定了上限,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比特币有限的数量与不断扩大的社会生产和商品流通之间存在矛盾,若成为本位币,必然导致通货紧缩,抑制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数量的有限性使比特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功能大打折扣,更容易成为投机对象而不是交换媒介。 

三是缺少中央调节机制,与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不相适应。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容易被过度炒作,导致价格波动过大。此外,比特币不受货币当局控制,难以发挥经济调节手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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