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很多人都知道传销的危害,但一些传销组织却以套用正规出版物刊号等方式印制装帧精美的非法出版物,大肆宣扬传销的好处,甚至在书中伪造中央领导批示、国务院文件等,为传销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致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
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云南省鲁甸县法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非法传销案。主犯陶永仟、陈维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立案监督挖出传销组织
2014年2月,鲁甸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群众过程中,听到该县茨院乡田合村村民反映,他们不少亲人跟随本村陈维机、陶永仟等人到贵州遵义承包工程、开饭店,但这些人去了之后就变得神神叨叨,号称自己加入了“一支不穿军装的部队,受国家秘密保护”,并不断动员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加入。曾有人向警方报案,但却被当作经济纠纷而未予立案。
根据村民的反映,检察干警初步判断这些人参加了传销组织。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
随后,鲁甸县公安局对此线索立案侦查,最终查明:2009年以来,陈维机、陶永仟在贵州遵义先后加入了一个名为“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并以承包工程、开饭店为名,将自己的亲戚、朋友骗到遵义,对他们进行“洗脑”后发展为下线。在羽翼壮大后,二人脱离了原组织,自立门户,共吸纳成员100余名,已查实的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
警方破案后,及时抓获了陶永仟、陈维机,并将二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冒充“国家支持”搞传销
据主犯陶永仟交代,他和陈维机系亲戚关系。2009年,陈维机打电话叫他到贵州遵义承包工程。当他带着妻子兴冲冲地赶到遵义时,陈维机却绝口不提工程的事,反而拿出几本书,神秘地说,他们正在做一个国家秘密保护的阳光工程,是国家专门为培养高级商人而特批的。陶永仟发现,那些书都包装精美,拿过其中一本名为《连锁销售160问》的书,一翻开就是一份“国务院关于在两广试点连锁经营销售的通知”。这份“通知”上红彤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章让陶永仟打消了顾虑。同时,陈维机还拿出另外一本书《法制下的中国连锁经营——合法性专刊》,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用手指着上面的一行文字逐字逐句地读给陶永仟,号称那是中央领导的批示,对“连锁经营”大加支持和肯定。
看到“国务院通知”“中央领导批示”后,陶永仟对这个没有注册公司、连名字都没有的“连锁经营”组织深信不疑,如饥似渴地把那几本书一口气看完,弄清了其中的名堂:该组织共分5个级别,交3800元可取得有产品的资格份,交3300元可取得无产品的资格份,通过发展下线购买份数来晋升级别,不同的份数对应不同的级别,同时对应不同的提成。所谓“产品份”即购买一套质量一般的西装,而“无产品份”则是不需要购买任何商品。
陶永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条致富的“阳光大道”,于是欣然加入了该组织。
非法出版物成“洗脑”工具
被抓获后,陶永仟一直为自己鸣冤叫屈。他对自己参与的事供认不讳,却拒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违法,他坚称自己是响应国家号召搞“连锁经营”,做的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在接受讯问的过程中,陶永仟时常引用所谓“国务院红头文件”“国家领导人批示”为自己辩解,认为政法机关打击“连锁经营”是不执行国家政策。
据讯问他的检察官观察,陶永仟的反应不似狡辩,而是从内心相信自己是在“干大事、做好事”,甚至在法庭上也“理直气壮”地为“连锁经营”辩解。事实到底如何呢?检察官在法庭上出示了从陶永仟处扣留的几本书籍的查询结果:《法制下的中国连锁经营——合法性专刊》无合法的书号、刊号或CIP号(检验1990年代至今出版的图书是否为正版的重要指标,具有唯一性、权威性,有反盗版作用),封面上的条码盗用了其他正规图书的条码编号,实为非法书刊,其内容均为制作者伪造,而该书封底的国家领导人批示纯属编造。那本《连锁销售160问》封面显示该书为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但经查询,该书套用了对外贸易出版社出版的作文书《零起点》的CIP号,其内容为编造而成,而扉页上的国务院通知系伪造。其他的如《连锁经营指南》等书籍也是盗用合法出版物的编号,内容均为制作者伪造。
在检察官一一宣读了被奉为圭臬的几本书的真实情况后,陶永仟一下崩溃了,当庭痛哭流涕,并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忏悔。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被这些看似正规的“高级书”洗了脑。
办案检察官介绍,传销活动给公民个人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以本案为例,在陈维机的蛊惑下,其哥哥陈某也加入了传销组织,损失超过20万元;被害人杨某加入组织后共损失近28万元,不但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债务。其他被害人也不乏损失超过10万元者,往往与传销组织者关系越亲近,损失越多。
检察官发现,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我国农村有蔓延的苗头。传销组织成员通常以“杀熟”的方式,瓦解了以亲情、诚信维系的社会伦理体系。而在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农民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对知识和书籍权威性的无条件盲从,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伪造正规出版物、甚至编造“国务院文件”“领导批示”等,将原本违法的传销伪装成“利国利民”的“合法”行为,使被害人在对亲情的信赖和对“权威”的盲从中越陷越深。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欺骗了包括主犯陶永仟在内许多人的所谓“国务院关于在两广试点连锁经营的通知”仍在网络中泛滥。
检察官建议,在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中,文化管理部门应当同时发力,加强对非法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的规范与管理,截断传销组织者给人洗脑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