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之前,我曾接触过一个传销组织,那是在浙江义乌一带,我的一个亲戚陷入进去了。那是一种以护肤品为载体的传销方式,按照人头来算,每个人的“入会费”为两千多块钱。在离开义乌的那天,亲戚终于跟我说出了加入他们组织的条件,不过那时的我只 是一介学生,对此丝毫不感兴趣,便头也没回地踏上了离开的列车。
我曾在那个地方呆了五天,算是对这个比较“温和”的传销组织有了较深的了解。我也知道他们那种“洗脑”的方式,以至于最后我都能在半个小时里边把那套课程讲 完。我还去过他们的大本营,感受过那种热闹集会的场景。那一套并没能吸引我,而且由于亲戚的缘故,我没有检举那个地方。
这么多年过去了,传销的骗局始终没有杜绝,我们依然能够从新闻里看到关于这种骗局的消息,或者从朋友那里听到关于传销组织的传说。
时光荏苒,最近《第一财经日报》一位记者卧底广西传销组织,我才发现,这些人也已经“脱胎换骨”。以前至少还有洗发水、护肤品这样的实物,如今连那些都没有了,只是拿出一套“现代金融”的谎言,便能继续从事这种骗局。吊诡的是,受骗加入的人依旧那么多。
在网上查阅,会发现广西一带的传销组织相当嚣张,特别是旅游热门城市北海。大家提到一种“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方式,每人一次性投资69800元,次月 即能返还提成19000元,然后依靠发展下线,29个人加入就能让你的收入变为1040万元,然后你得出局,结束这一轮游戏。
从最初的“西装传销”到曾经的“连锁经营”,再到如今的“资本运作”,有人称这种方式为第三代传销。它的本质并没有变,依旧是靠发展下线、金字塔模式运行, 但是很显然,这种运作资本的传销模式,明显已经与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相结合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虽然没有商品,依然有很多人愿意上钩,而且其中 还不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这种骗局往往非常神秘,而且集会的时候又很励志。拉你加入的人会一本正经地跟你说,这是一个国家政策下的国家机密,只有亲自到北海来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玄机。 所以在这样的组织里,一个新成员进去,往往会享受“一对一”的辅导,一个小头目会跟你说一套“如此有道理”的说辞,让你觉得他们真的就是掌握了发财的秘 诀。
我那次仅有的深入传销组织经历告诉我,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年轻人都是有抱负的,这一点都不假。我与他们聊天中就能感受到他们那种想要改变现状的欲望,并且很 多人还非常聪明,但是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在“千人聚会”上,那种氛围更是让人受感染,很多人直接就哭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当然,也不排除很多传销组织拥有暴力行为,你一旦加入其中,手机和所有对外的通讯工具全部被没收,然后还能抓住你的一些把柄,让你无法逃脱。但这种组织其实是最低劣的,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更像是洗脑不成功,从而只能霸王硬上弓了。
根据媒体的报道,金融传销组织很多都打着当地经济开发的幌子,以政府支持为借口,也有的营造新的投资模式,讲述新的商业概念,甚至还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在虚拟网络中实现传销欺骗。
类似北海的传销组织,用的最多的就是“北部湾经济产业”相关的名义,组织声称该地区的发展是政府支持民间资本运作的项目。也有的组织穿上PE的外套,利用私 募股权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还有一类组织以原始股为诱饵,通过电子股权的方式吸收资金。另外一类便是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设立公司网站吸纳投资者。如此 种种,简直让人防不慎防。
为何传销组织屡禁不绝,究其原因,除了加入之人利欲熏心,想要不劳而获之外,也与当局打击这种犯罪的严厉程度有着莫大的关系。据了解,截至2009年2月 28日之前,中国刑法并没有专门就传销行为定罪,执法、司法部门一般是以非法经营罪论——传销者通过非法诈骗所得超过5万元可定罪。
2013年5月,最高检跟公安部发布“追诉标准二”,要求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定罪必须符合“下线发展3个层级、30个以上下线”的标准。而这无疑又给基层办案增加了难度。
这样的金额限制以及标准设置,让很多传销组织游离在很多城市,甚至一度猖獗,导致广西经常出现“千人盛会”但是执法部门置之不理的现象出现,不得不说从另一种层面成为培养这种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