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整治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网络传销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利用QQ、微信等网络工具,发布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投资,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进行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网络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网络传销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确保集中整治网络传销行动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网络传销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线索摸排阶段,7月至8月,安排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网上检查,结合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网络传销线索,准确研判,积极核查在吉林省落地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切实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打击整治阶段,9月至11月,各市、州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集中组织专业执法力量,对掌握的网络传销线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公安、通信等有关部门协作,摧毁其网络,冻结收缴其违法资金,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做好配合工作,彻底铲除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总结自评阶段,12月,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评估集中整治网络传销行动效果,查找不足和原因,不断提高网络监管能力,并作出书面总结报省局。
通知强调,要重点打击7类网络传销行为:
一、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的行为;
二、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参与传销的行为;
三、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
四、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群众参与传销的行为;
五、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的行为;
六、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的行为;
七、其他形式的网络传销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各级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通信、互联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公安、电信等部门的监管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及时清除互联网上的传销宣传信息,关闭传销网络培训空间,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网络传销案件由省局统一备案协调。网络传销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