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监局:轻微违法容错不罚、日常监管无事不扰

【直销界】为更好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助推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一系列稳经济大盘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出台《关于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指导意见》,就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服务全市经济稳进提质进行强化部署。

该《指导意见》共计15条,包括: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制度、规范日常行政监督检查行为、探索市场主体歇业“零监管”、加强经营信用信息动态维护、加大信用示范企业培育力度、优化年报申报和监管方式、提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知晓度、加强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基准、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强化经济活动公平竞争审查、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培育指导保护、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十五方面的具体举措。

轻微违法容错不罚

今年4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司法局等五部门出台了《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此前,《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配套发布的《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已于5月1日起实施。

“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处罚或是减轻处罚,并非如一般人理解的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相反,清单的出台恰恰是在依法行政原则下对自由裁量基准的规范和细化。”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周婷婷介绍说。

《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也重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且新增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前阵子,一家贸易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销售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后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属初犯,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并不知道该产品不符合国标,而且他已经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也没有实际对外销售,社会危害性较小,于是我们就依据省局《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13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决定。”周婷婷认为,“省局和市局的三张清单,是在侧重处罚法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执法社会效果,以及国家当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的,坚持过罚相当,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而《意见》的出台,则将上述做法上升为一项长期执行的“容错制度”,这必将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让市场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日常监管无事不扰

受当前大环境影响,各类市场主体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而日常监管检查的随意性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的存在,也给市场主体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扰。

“为减少此类干扰,我们致力于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徐正荣介绍说。市场监管部门将市级层面所有806项检查事项分门别类,明确实施全覆盖重点检查事项(红码)66项,双随机检查事项(黄码)470项,触发式检查事项(绿码)270项。270项触发式检查事项不列入日常检查计划,原则上不采取主动检查方式,而是以接受投诉举报后的个案核查为主实施监管。

徐正荣认为:“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开展检查的规定,将有效减少叨扰式‘上门’,真正做到‘有事必查、无事不扰’。既有利于规范监管执法,也有利于消除影响投资创业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正是基于“减负”的监管理念,今年的年报制度也较以往有了较大优化。在深化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等事项年报“多报合一”的基础上,又对未年报轻微违法行为试行“首违不罚”,及时纠正的原则上不予处罚。据测算,今年全市共计有11.43万户市场主体未按时报送年报,“按规定每户未年报市场主体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鉴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起才实施,一些市场主体尚不了解,因此我们提出‘首违不罚’。”

“监管并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以此引导市场主体从无序走向有序,因此我们在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加大信用示范企业培育上也下了大力气。”徐正荣说,“印象较深的是一家服装公司,2020年复工复产初期应区政府紧急征用,生产一次性民用口罩。结果那批口罩经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公司因此被行政处罚。后来公司整改了生产流程,再次送检的口罩检验合格。今年8月,这家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按照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信息公示已超过6个月,公司也履行了相应义务,未发现其他处罚信息,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于是我们就提前停止了它的处罚信息公示,而正常公示时间要三年。”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全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5万户,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修复90件,严重违法失信信用修复54件,外部门处罚案件在公示系统提前停止公示36件。同时,已推荐92家企业参评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91家企业参评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合规指导包容审慎

“我们倡导的柔性监管,并不是简单地说‘不’,而是通过行政合规指导,指导市场主体精准把握行为边界、规避风险,在说‘不’的同时,告诉他们哪些是‘可行’的。”法规处处长周婷婷介绍说。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是市局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首次尝试。“今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7月28日又重申‘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平台经济大市,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对杭州而言更具重要意义。”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局长吕国威认为,首份《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以“柔性指引”规范直播行为,明确了直播营销主体应履行的合规责任,有利于直播企业自查自纠和合规建设。

吕国威说:“我们综合运用早发现、早纠正的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等阶梯式监管工具,强化对早期违法行为的约束和纠正效果。”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指导各类电商企业117家,出台直播电商合规提示指南12份,如7月26日结合“百家平台点亮”行动,市局网监分局就召集相关平台企业,对亮照、亮证、亮规则等问题和合规要求实施先期指导。此外,《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市重点立法项目;针对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正在制定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相关《实施细则》。

“‘杭州数智网监平台’在线执法板块充分体现‘包容’,针对宣传瑕疵、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涉及产品本身质量等轻微违法行为及经营者首次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总比率超50%。”谈到对“包容审慎”的理解,“对于涉及新业态新模式、牵涉面广、关联性强、边界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的监管领域,我们一般把握‘三多三不’原则,即‘多研究、多观察、多指导’、‘不简单处罚、不仓促定性、不过多干预’。”吕国威如是说。

如果说对于市场主体,《意见》展现的是“柔性”一面,那么对于监管部门则更多的是“刀刃向内”。《意见》特别提到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深入涉企收费整治,前者主要是对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项清理,旨在坚决破除有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国内循环;后者主要是对关注度较高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行政审批政府委托类中介事项、行业协会商会三大领域的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旨在进一步减轻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截至目前,转供电整治“回头看”已查出涉嫌多收电费3486.6万元,完成清退2941.8万元,惠及终端用户1.1万户。此外,今年我市水费、燃气费方面的减负金额也将超过5200万元。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阮柏江指出,“《意见》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通过优化监管执法举措,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在‘稳进提质’的大背景下,将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在减轻制度性成本的同时,也将更好地致力于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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