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行业媒体报道,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嫌租赁直销牌照给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报道指出,荟生与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以众的合作方式是以双方名义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让国通通讯挂靠荟生,以便其对外宣称公司是从事合法的直销经营活动,然后通过这家新的公司来分账,相当于国通通讯向荟生支付相应的“租牌费”。据报道称当时的荟生与国通的“勾搭”就是在玩“租借直销牌照”的把戏,竟然还敢明目张胆的宣称“海南荟生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既有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又有直销牌照。
而作为合作方, 国通通讯公司并不具备从事电信业务的资质;电信业务也不属于直销范畴;国通通讯没有直销牌照,即便挂靠直销企业也是不合法的;“国通通讯”以免费打电话为“诱饵”,欺骗市民,又以高额回报发展下线,涉嫌传销。同时,“国通”早已案底累累,从2014年至今,贵州商报、贵州都市报、银川晚报、安阳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各地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国通”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和违规经营,国通通讯也屡遭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
小编不禁想问,荟生作为一家拿牌企业,居然与这样的骗子公司合作,最后还被骗子公司摆了一道,不知道荟生作何感想?而经过记者调查,荟生不仅将牌照出租给这一家,荟生打着资源共享的旗号,与多家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