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保健品成2017年度老年消费领域投诉重灾区

聚焦3·15:保健品成2017年度老年消费领域投诉重灾区

直销界讯   一年一度的3·15大考即将来临。每年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都是消费者和商家关注的焦点。它就像一场企业的年度“黑榜”,把各种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小事件曝光。

去年,保健品非法会销就成为了3·15的重点曝光对象。而今年,保健品虚假宣传和欺诈现象依然突出。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了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报告,其中提到老年人消费陷阱多,治疗仪和保健品是主要“坑老产品”。

日前,各省市也纷纷发布2017消费投诉报告以及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第一直销网注意到,在这些报告和典型案例中,保健品出现的频次颇高,尤其是在老年消费投诉领域。可见,保健品虚假宣传和欺诈问题依然十分严峻。

浙江:老年保健品领域消费投诉4300余件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浙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据统计,2017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共受理消费者诉求77.8万件,同比增长7.6%,创历史新高。

2017年,浙江全省共受理老年保健品领域消费投诉4300余件,数量上升明显。投诉反映主要问题有:没有相关资质证照从事保健品销售、夸大事实虚假宣传功效、保健品质量、虚假促销优惠、售后退货困难等。

同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浙江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14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生物科技公司虚假宣传,在酒店“会销”老年保健品案。

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份,鹿城市监破获了一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件——康瑞祥保健食品案。在康瑞祥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案件中,名为纳豆紫苏籽油软胶囊的产品,其构成成分为纳豆粉、紫苏籽油和姜黄素等几种常见的食品原料,成本低廉,但其售价却达到每盒8280元,可谓是漫天要价。不法经销商在整个“会销”过程中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对假专家的包装和虚假宣传,对所销售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

安徽:老年保健品投诉高发

2017年,安徽各级12315机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33366件,解决226860件,日平均受理量639件。其中合肥市受理量最大,超过全省受理量的一半,达到53.55%;芜湖市、阜阳市、马鞍山市、亳州市、六安市受理量也较大。

其中,老年保健品成为投诉热点。近年来老年消费骗术层出不穷某些不良商家抓住了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求、急病乱投医的心理,骗术层出不穷而这些不良商家多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售卖方式,消费者常常是退货无门。

典型案例:

案例1 201712月,马鞍山市雨山市场监管所陆续接到数起有关保健品的投诉,几位老年消费者来到雨山市场监管所,咨询自己购买的标称为“蜂胶”软胶囊是药品还是食品。随后,工作人员在网上查验该商品信息,发现该软胶囊为保健食品,主要用于调节血脂。消费者觉得商家广告宣传有问题,严重误导消费者,当即投诉要求维权。

案例2 201712月,霍山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安徽电视台记者反映,称位于霍山县衡山镇的霍山乐之邦百货经营部销售所谓可以包治百病的“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采取会销模式,以养生专家的身份对意向顾客进行亲情式关怀和涉嫌虚假高价格隐匿式销售。“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价格为680/盒,立案调查时已有20余老年人购买该商品,总价值5万余元。

山东:免费旅游买回近七万元保健品

313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全省2017年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十大典型案例。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济南市70多岁的所老太太,20171115日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她和老伴参加了由山东某保健品有限公司组织的赴南方免费旅游活动,旅游期间该保健品公司举办所谓的健康知识讲座,在讲师的多次“洗脑”诱导下购买了180瓶、价值69900元的某品牌保健品。回来服用后出现腹泻等不良反应,遂与该公司联系要求退货,公司辩称旅游期间购买的产品与己无关,不予退货。省消协受理调解,最终该公司登门将未服用产品取回,退回货款34950元。

此外,新泰市李先生、张女士、仇女士等33位老人于201736日,在新泰市某商业中心的一家保健食品经营部举行的保健食品展销会上,经推销人员推荐,让每人各交500元保证金分别带走一套益生菌,并且承诺保证金分3个月返还,前两个月各返还200元,最后一个月返还100元。当第二个月老人们去要保证金时,发现经营部关门停业,下落不明。无奈,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向老人们返还了5700元的保证金。

甘肃:药品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突出

313日上午,在甘肃省工商局召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通气会上,省12315指挥中心主任王胜利通报2017年度消费投诉举报热点分析。该中心2017年共接收登记消费者情况反映209746件,同比增加28.02%。其中咨询172032件、投诉29197件、举报4995件、建议3434件、表扬8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456.63万元接收登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中涉及非现场购物的共计5989件,其中咨询4984件,投诉912件、举报87件、建议6件。

其中,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有所增加,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主要问题是涉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使用了“第一品牌”、“最优”、“首选”等绝对化用语,特别在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中尤为明显。

福建:老年消费投诉集中在保健品上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7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8381件,解决174856件,解决率92.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13.87万元,其中,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87470人次。

其中,食品类投诉37106件,占投诉总量的19.70%2016年度同比增长51.21%,居投诉量的首位

老年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保健品上面。此类案例特征为:一是商家大多通过口头虚假宣传,没有留下实际有用的证据。二是供货渠道不正规,保健品质量无保障。三是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特殊销售。四是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售后服务形同虚设。

上海:以“免费”为诱饵的骗局最常见

近年来,一些保健品厂商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设置消费陷阱、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与上海市消保委此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上海68.1%的老人一年内曾购买过保健品13.8%的老年人在保健品上消费超过1万元,44.9%的老年人有非理性消费保健品倾向。

针对保健品市场中的诸多问题,市消保委提醒,以“免费”为诱饵,诱使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手法最为常见。不法商家通过发放信箱广告,以免费旅游、免费抽奖、免费聚餐等吸引老年人参加,再通过免费体检编造各种“疾病”诱使老年人掏钱高价购买保健品。而老人使用后,往往没有效果还可能引起副作用,想退货却遭遇没有发票、商家无售后服务等窘境。

此外,不法商家还会推销项目投资、现金购股,以高收益诱惑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如“低价购买原始股”“项目投资后可返利”等,实则设置圈套推销保健品。

沈阳:保健品夸大功效经营者全额退款

311日,沈阳市消协发布2017年度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保健品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20179月,消费者杨某(83)声称其在沈阳市铁西区购买了某款保健品,当时经营者称该产品可以治疗各种疾病,禁不住劝说的杨某购买了大量的该产品。接下来的时间杨某定时定量服用,病情非但没见好转反而各项指标均有加重的迹象。感到自己上当受骗的杨某找到经营者,对方一改原来的热情服务,声称产品属于特殊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对于杨某的退货要求不予解决,让杨某自己想办法,爱上哪告上哪告。

最终,经过铁西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同意全额为杨某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厦门:幸福之家虚假宣传遭处罚

315到来之际,厦门市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其中有1例涉保健品

今年1月, 12315接举报称,幸福之家保健品销售点(文屏山庄二期77号楼1楼店面)长期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理疗仪,虚假宣传欺骗老人。经调查,当事人自去年11月开始在经营场所内播放“皇城之星”和“纳豆激酶”视频课件。课件中宣传“健得福”心脑血管治疗仪对冠心病、高血压等8种症状有治疗作用,但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课件中宣传“纳豆激酶”对高血压、心绞痛有治疗作用,但实际上“纳豆激酶”并非药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同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共计2500元。

商家刻意混淆“治疗”与“辅助治疗”的区别、“药品”与“食品”的区别,实施虚假宣传行为,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西安:保健品仍是老年消费者投诉热点

2017西安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7件,解决3512件,解决率为96%,接待来人来电咨询13.6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

其中,按照商品来划分,食品414件,占总投诉量的11.32%医药及医疗用品112占总投诉量的3.06%

2017西安市消协受理保健品投诉235件,与2016年相比下降5.6%。主要原因是2017年西安市有关行政部门加大对保健品销售市场整治、宣传,老年消费者防范意识有一定地提高,但总体讲仍是老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典型案例:

消费者王女士201712月收到一本书,书上面介绍一种产品,声称这种产品可以治疗多种疾病,如果现在购买可以给王女士申请优惠,原价为2950元,可以向总部申请财政补贴健康基金1000元,收到产品后只需再付1950元就可以了。于是王女士购买了一个疗程,服用后出现拉肚子、瘙痒等副作用。于是给商家反映,商家又给推荐另一种“治疗细胞”的产品价值3000余元,让两中产品配合服用,但是第二次寄去的产品数量不够,而且配合服用,副作用仍然没有消除,于是和商家联系要求退货,但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解决。无奈之下,投诉到市消协,经过市消协调解,商家给消费者退款3000余元。

昆明:听健康讲座后花万元买“防癌口服液”

日前,昆明消协通报去年以来的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涉及保健品。

昆明一商贸公司组织老年人听健康讲座,期间宣传其公司销售的口服液具有治癌防癌等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李女士当场购买了1万元的保健品,过后觉得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到盘龙区消协求助。

经查,该经营者以讲座名义召集老年人,使用小伎俩获得老年人信任后,鼓动老年人申请成为会员即可免费领取食用油、收音机、蛋糕等礼品,还可免费参加抗癌防癌知识讲座,其间向老年人推销口服液保健品经协商,由商家全额退还购物款1万元给消费者。

结语

2018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而要实现品质消费,杜绝保健品虚假宣传和欺诈是重要的一环。政府部门整治违法企业是一方面,但作为消费者,业内人士特别提醒,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品,一律不要购买,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如发现假冒或不合格保健食品,可以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记得保留购买的实物包装票据,记录销售公司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如果所使用的产品宣传“治好了”某些慢性病时,就涉及虚假宣传问题,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最好有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如果遇到被设圈套购买高价保健食品或引诱汇款的,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因为这已涉及到诈骗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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