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行业20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三个时代”、 “三个混乱期”和“三次审批”。
一、前直销时代(1990~1998年)
1.标志
1990年11月,美国雅芳公司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标志着中国开始正式发展现代直销业。现代直销初期是以多层次直销的形式出现的,当时定名为“传销”。
2.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一个混乱期
1994~1995年,中国直销业出现了第一个混乱期,其主要表现是:走私、偷税、高价和虚假宣传。产品以走私进入国内、偷逃税金,所经营的珠宝等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市价,产品宣传中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一次审批
1996年4月,国家工商局向41家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传销经营意见书》。这41家企业大多已经消亡,至今仍在经营的不到15%,可见直销企业的生存率是比较低的。
4.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二个混乱期
1997年,中国直销业上出现了第二个混乱期,其表现是强力培训和制度炒作。以短期获取暴利为诱饵,用所谓的潜能培训为强心剂,疯狂地拉人入会。
二、转型直销时代(1998~2005年)
1.国家禁传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2.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二次审批
1998年6月1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经营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国家批准了10家转制企业,它们是:
安利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杭州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日晖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娜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特百惠有限公司。
3.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三个混乱期
2000~2005年,中国直销业出现了第三个混乱期,其主要表现是,地下运作、基地炒作和滚动炒作。
三、后直销时代(2005年~现在)
1.中国直销立法主要进程
(1)中国政府在WTO承诺里,承诺三年内进行直销立法,放开直销(2002~2004年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负责拟定直销法,于2005年初报送国务院等待审批;
(3)2005年4月初中国政府批准雅芳公司为直销试点单位。
(4)2005年9月中国政府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12月1日生效,2006年以后将颁布获准直销的企业
2.中国直销史上的第三次审批
2006年7月,雅芳公司首获直销牌照,截止2010年10月,共有26家企业获得直销牌照。
四、兴亡定律
回顾中国直销业2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启示:
第一,20年来,不论政府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直销在中国都一如继往地发展,而且规模越来越大,说明它在中国有存在的土壤,有生命力。
第二,直销是一种国际流行的销售方式,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允许其发展,中国也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放开直销是大势所趋。
第三,直销的本质就是多层的,这已经成为直销行业内的潜规则。人为地划分为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是错误的。
第四,直销这种经营形式就是要跨地经营,这也成为直销行业的潜规则,人为地规定不得跨地经营是错误的。
第五,在中国,有一大批企业认同直销方式的优点,愿意使用这种销售方式来销售它们的产品,快速取得经济效益;有一大批从业人员认同直销原理,愿意将直销作为创业手段,实现他们的人生理想。
第六,我国民族直销企业一直发展不大,既与外部经营环境的束缚有关,也与其自身的管理水平低有关。
第七,我国的直销商应当剔除浮躁的炒作心理,回归理性的学习心态。
第八,在中国直销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偏差,出现了几个混乱时期,这种状况足以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
第九,在中国直销发展过程中,确有一些人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的是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将这些罪名通通归于直销也有失公正,这种状况也使直销的公众形象越来越差。
第十,中国直销经历发展、规范、停止、立法、再发展这样一个过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第十一,中国政府在整个直销发展过程中始终起到一个管理者、规范者的角色。中国政府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举措是英明正确的。
第十二,应当成立中国直销协会,业者自律,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