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直销企业年会上,或者在直销企业举办的各种表彰会上,直销员通常被称为“家人”、“伙伴”。虽然这样的称呼未必能准确概括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的关系,但至少说明了直销员群体对直销企业的重要性。商务部发布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直销员234万人。相对于当年年底仅有的32家直销企业来说,这一数字是值得让人骄傲的。这说明直销行业正在越来越被社会认可,对国民经济发展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说明,加强直销员队伍建设,对直销企业而言是多么重要。
直销企业加强直销员队伍建设,首先要做到一个“敬”字。不同于普通的产品经销商,也不同于自己内部的正式员工,对直销企业来说,直销员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直销员进行直接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需要直销员时,只能通过“招募”而不是“招聘”的方式来进行。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时 “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直销管理条例》还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该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做不到这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共同决定,从直销企业最低2000万元保证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予以解决,同时,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特别严重时,可由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将其逐出直销市场。从这一系列规定中可以清楚看出,直销员的合法权益是受到国家有力保护的,在开展直销活动时,直销企业与直销员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作为直销企业发展的帮助者、合作者和支持者,直销员理应得到一个“敬”字。
直销企业加强直销员队伍建设,其次要做到一个“严”字。所谓“严”,即直销企业对直销员应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直销企业对直销员严要求,一方面是法律义务。《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另一方面是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如直销员在推销产品时出了问题,除本人受到相应惩处外,直销企业也将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严字当头,对直销员更是一种保护,避免直销员在事业发展过程中走弯路、走错路,误入歧途。
直销企业加强直销员队伍建设,再其次要做到一个 “爱”字。从商务部今年最新发布的《2012年全国直销业发展情况报告》看,当前直销员队伍“两低”现象严重,一是人均直销收入较低,二是直销员整体专业化程度较低。“两低现象”是直销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直销企业应从“爱”的角度,多为直销员创造便利条件,多给直销员提供完善服务,帮助他们提升业绩,提高收入,与他们一起分享直销行业发展的成果。有了一支稳定的直销员队伍,直销行业的发展必会后劲十足。
直销员是直销企业和直销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善待直销员,管好直销员,是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直销行业繁荣起来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