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中成药改名有过渡期 过渡期内加括号使用老药名

食药监总局:中成药改名有过渡期 过渡期内加括号使用老药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规范中成药药品名称问题表示,下一步,对于已上市的中成药中根据有关规定确需修改名称的产品,食药监总局将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取加括号的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此前,食药监总局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中成药夸大式命名是中成药行业乱象的集中体现,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字眼,带有明显夸大医疗效果的成分,而诸如“御制”“秘制”等则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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